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4
根据湘信院学工部通〔2022〕21号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拟认定黄卓等834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公示期为5天。
凡对公示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余波院长:13975892378
刘锟书记:15084853353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