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02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再次重申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即:“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三严禁”、“四不准”要求,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学校就业处、学院领导反映和举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