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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学院关于下发《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6

为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体现应用型本科大学特色,结合我校现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目的

第二课堂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科学素养、职业核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实践训练为手段,以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

二、第二课堂培养的具体内容

我校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实践能力、职业综合能力和创新创业四个模块,内容如下:

1.思想道德素质。以我校的道德素质提升工程为载体,结合“两课”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旨在提升个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校内外活动,如“道德银行”、“弯腰工程”、“绿心行动”、义务献血、各类文化艺术竞赛等。

2.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并利用假期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了解社会,锻炼适应能力,如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生产实践等。

3.职业综合能力。根据就业市场对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旨在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的技能训练,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和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等。

4.创新创业。旨在鼓励学生在学科专业领域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努力将科学知识转化为科技成果并开展各种创业实践;同时也提倡学生发展特长,创造出版文艺作品等。

具体培养内容和学分分配见附表一:《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折算标准》。

三、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实施

1.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务必使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落到实处。

2.学生获得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总学分至少应达到12学分,在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实践能力、职业综合能力、创新创业四个模块中至少应分别获得2个学分,原则上学生不得在同一项目中重复获得学分。

3.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各类学生社团应成为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主力军,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引导,并向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4.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实践能力、职业综合能力和创新创业四个模块的实践教学分别由学工处、团委、教育学院和教务处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并最终认定学生所获学分。

5.学生获得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可以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认定

1.学生在学期末应填写《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申请表》(见附表二),准备好相关材料(各类证明、证书原件、已验证的证书复印件、各种成果等),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学分认定,并在期末放假前2周上交给本班辅导员。

2.如某个项目一次参与人数较多,职能部门可以进行集中认定,向二级学院出具学分认定函,认定函须写明活动的具体内容、参与人信息(班级、学号、姓名)及获得的相应学分。

3.各班辅导员在收到学生上交的学分申请表或各职能部门出具的学分认定函后,应填写《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班级汇总表》(见附表三)。各班级辅导员应妥善保管此汇总表直至学生毕业,此表格的填写工作将纳入每学期的期初教学检查之中。

4.教务处在学生毕业学期(本科第8学期,专科第6学期)组织辅导员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内录入学生获得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总学分。从系统导出的学分汇总表由辅导员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与《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班级汇总表》一同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

附表一: 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折算标准

类别

内容

要求(符合其中任意一项,就可以得最后的学分)

学分

说明

思想

道德

素质

参加大学

生思想道

德素质提

升 活 动

1、积极参加“道德银行储蓄”活动,积分100分以上者;

2、积极参加寝室文化建设获得优秀寝室中的个人或直接评选的优秀个人者;

3、每年度评选为各系的50佳精英学生;

4、积极参加三月文明月、绿心行动、弯腰工程、班级创新活动且班级评定合格者;

5、受到社会各界或新闻媒体公开宣传表彰者;

6、进行社会调研或生产实践活动。

1.5

政治素养

1、参加党校、团学干部培训,获结业证书者;

2、参加时事政治类知识竞赛获奖者。

1

诚实守信

1、按时缴清学杂费者;2、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者。

2

集体主义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文化、艺术、体育、学习等竞赛),为集体获得荣誉者。

1

社会

实践

能力

团学干部实践

1、担任团学干部(班团)1年以上并且考核合格者;

2、被评为校内以上优秀团学干部者;

2

社团活动实践

1、在2个社团组织注册1年以上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者;

2、评为优秀社员者

2

假期社会实践

1、暑假积极参加学院规定的实践活动且评价合格者;

1

青年志愿服务

1、在团省委志愿者服务平台注册且参加了相关志愿者服务者;

2、积极完成班级或老师交给的义务劳动任务者。

3、假期参加义工达10天以上者。

1

职业

综合

能力

基本能力培养

参加英语、计算机、普通话以及职业核心能力培训并通过考试

2

职业资格培训

参加本专业规定的职业资格证的培训、考证并至少获得一个证书

1

各类专业

技能训练

1、参加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竞赛;

2、参加学校专业作品创作比赛。

1

创新

创业

学术论文

国家级刊物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其他名次作者

4/3/2

SCI、 EI、ISTP等论文视为国家级刊物

省级刊物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其他名次作者

3/2/1

科研课题

国家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5/4/2

所有课题均须立项并结题

校级课题负责人

4

校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与者

3/2/1

国家级/省级/校级课题其他名次参与者

2/1/0.5

学科竞赛

获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9/7/5

含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物流设计大赛、广告艺术大赛、智能车竞赛、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等

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8/7/5/3

获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6/4/3/2

获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3/1

国家级/省级/校级学科竞赛参与者

4/2/1

科技成果

获得国家专利

4

设计开发软件、电子产品等,并有较高质量的成品展示

3

文艺作品

出版个人作品

4

含诗歌集、小说、散文集、音像制品、美术作品等

创业就业

1、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就业创业活动(面试大赛、职业规划大赛、黄炎培创业大赛等)者;2、提前半年落实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者。

1

注:1、同一成果累次获奖,以最高奖项折算一次,不累计。

2、所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作品原件或复印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3、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学分最终认定权归教务处。

附表二: 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所在院系: 所在班级:

类别

内容

实践活动主要情况及结果

证明材料清单 (请在序号处划√)

申请

学分

组织实施部门

意见

思想道德素质

参加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活动

(1)(2)(3)(4)(5)

经鉴定,同意该生获得 学分。

政治素养

(1)(2)(3)(4)(5)

诚实守信

(1)(2)(3)(4)(5)

学工处 (盖公章)

集体主义

(1)(2)(3)(4)(5)

社会实践能力

团学干部实践

(1)(2)(3)(4)(5)

经鉴定,同意该生获得 学分。

社会活动实践

(1)(2)(3)(4)(5)

假期社会实践

(1)(2)(3)(4)(5)

团委 (盖公章)

青年志愿服务

(1)(2)(3)(4)(5)

职业综合能力

基本能力培养

(1)(2)(3)(4)(5)

经鉴定,同意该生获得 学分。

职业资格培训

(1)(2)(3)(4)(5)

各类专业技能训练

(1)(2)(3)(4)(5)

教育学院 (盖公章)

创新创业

学术论文

(1)(2)(3)(4)(5)

经鉴定,同意该生获得 学分。

科研课题

(1)(2)(3)(4)(5)

学科竞赛

(1)(2)(3)(4)(5)

科技成果

(1)(2)(3)(4)(5)

教务处 (盖公章)

文艺作品

(1)(2)(3)(4)(5)

创业就业

(1)(2)(3)(4)(5)

证明材料名称及相应编号:(1)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2)作品原件或复印件(3)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5)其它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1、此表由参加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遵照《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折算表》填写并由实施部门签字盖章后交给班级辅导员;2、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粘贴在背面。

附表三: 湖南信息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班级汇总表

二级学院: 年级: 专业班级: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总学分

备注

①

②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注:1、此表由各班辅导员于每学期期末填写;2、①/②/③/④四个符号分别代表思想道德素质模块、社会实践能力模块、职业综合能力模块、创新创业模块,请辅导员在相应栏目内填上已审核通过的学分;3、辅导员在学生毕业学期对每个学生的学分进行汇总并填写总学分,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录入;4、此表在毕业学期由辅导员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加盖公章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

辅导员签字: 院长签字(盖章):